《阳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关于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推进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办字[2020]9号),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补助标准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认定为市级高科技领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高科技领军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于在阳泉市注册,为我市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当年成功通过认定数量超过10家(含10家)的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三、补助对象
通过省厅认定、国家备案的在我市注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
省厅认可的引进落户我市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省、市认定的在我市注册经营的高科技领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