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运行和管理,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2022年3月18日,市科技局出台《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21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国家文件。2020年3月23日,科技部出台《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2017年11月17日科技部出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

  (二)省内文件。《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0]64号)。

  二、主要内容

  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共14条,首先明确了中心的主要任务、建设原则以及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门;其次明确了中心的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再次明确了中心的运行主体、管理机制以及中心撤消、变更等管理制度;最后明确了《办法》施行日。

  1、主要任务。面向经济主战场,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引领带动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2、建设原则。中心主要由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科研实力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组建,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根据国家、省和市战略需求和技术发展态势等情况,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开放协同、引领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3、管理部门。市科技局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调整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4、申请条件。一是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阳泉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二是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三是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四是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五是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安全、违法失信情况。

  5、认定程序。一是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编制申报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二是由市科技局对申请资料复核,组建专家组进行论证。三是根据论证意见,市科技局会议研究后在市科技局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认定

  6、管理机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依照章程管理,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形成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等多方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运营、良性互动的内部治理机制。

  关联文件:

  《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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