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专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擎带动作用,按照《阳泉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专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服务需求征集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辖区范围内的技术服务需求征集工作,重点向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振兴示范村等服务对象征集技术服务需求。
二、选派范围
(一)科技特派员。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能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新创业,促进科技资源向农村集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专技人员;对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企业法人、技术带头人、农村乡土人才等。
(二)科技服务专员。全市科技系统中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能够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的科技人员。
三、选派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热爱科技工作,敬业精神强,有较强的责任感。
2.科技特派员:熟悉“三农”工作,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户致富能力,在种养业规模发展、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和工作经验,愿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服从组织管理。
3.科技服务专员:全市科技系统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自愿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平台搭建、技术咨询、成果推广、辅助研发等科技服务工作,与科技特派员组成助力乡村振兴的“双拳”。
4.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确保每年开展科技服务时间不少于45天。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专员名单、擅长领域及联系方式将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
四、选派方式
坚持“双方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后,报请局党组研究确定选派方案,并予以公示。非公职人员可直接向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确定。
五、服务期限及补助标准
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专员选派期限均为1年。补助标准为:科技特派员每人6000元/年,科技服务专员暂不领取相关补助。
六、注意事项
1.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和管理工作,认真收集辖区范围内的技术服务需求,积极推荐契合实际需求的科技特派员,并为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2.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征集表》和《阳泉市科技特派员推荐(自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报送,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产业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kjjgxk@126.com。
3.鼓励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申报科技服务专员,填写《科技服务专员推荐(自荐)表》,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产业科(联系电话:0353-6699010)。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