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阳泉市中试基地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中试基地在科学研究、产业转化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技成果工程化水平,根据《阳泉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56号),现将2022年度阳泉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试基地主要是为行业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提供中间试验场地和条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打通科研与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中试熟化服务水平高的中试基地。
市科技局对新建的中试基地给予引导性支持,并根据中试基地年度考核结果和评估结果确定专项经费支持计划。
二、申报条件
符合《阳泉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基本要求。中试基地主任由依托单位选聘,具有统筹组织中试基地建设的能力;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和中试基地主任及其团队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
(一)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须在市内注册。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和方向,特色优势明显。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试产品和承担中试试验任务的能力。
3.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团队。人才团队结构合理,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团队。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4.中试基地主任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承担中试试验任务所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场地相对集中,符合国家和省、市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并且能够统一管理、规范开放。
6.符合《阳泉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二)符合下列情况的中试基地,优先予以支持
1.在省政府部署的特钢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风电装备、氢能、铝镁精深加工、光伏、现代医药、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等10条产业链方向优先建设中试基地。
2.在市政府部署的新能源电池、新型有色金属、新型碳基材料、绿色建材、新型半导体、新型装备制造、光伏装备、数字经济、储能等9条产业链方向优先建设中试基地。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填写《阳泉市中试基地申报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2.申报实行归口管理。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管理部门,经组织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阳泉市科技局科技评价与成果转化科。
3.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保持一致,书面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刚 郭瑞平
联系电话:6699012 6699004
邮 箱:yqskjjpjk@163.com
地 址:阳泉科技大厦1304室
附件:1.阳泉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阳泉市中试基地申报书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7日